新湖中宝14亿元公司债发行申请获批(《嘉兴日报》08.5.13)
加入时间:2008-5-13 点击:1388
新湖中宝14亿元公司债发行申请获批
嘉兴企业发力多渠道融资
   
 
    本报讯  日前,新湖中宝(600208)召开拟发14亿元公司债投资者推介会。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邹丽华称,此次发债,债券期限为8年,一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短期债务,提高长期负债的比例,改善公司的债务期限结构;另外,随土地市场逐步回归理性,房地产行业的洗牌,可能会出现一些低成本扩张的机会。
    此前,新湖中宝14亿元公司债获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,于近期安排发行,这是沪深两市第9家发行公司债的上市公司,也是我省第一家发行公司债的上市公司。同时,新湖中宝14亿元公司债还将成为上交所第一家发行和上市的信用债,而作为最早的一批信用债,此次发债很可能成为目前市场上收益率最高的债券品种之一。
    作为一家有着嘉兴“血统”的上市公司,新湖中宝近年来充分把握住了行业成长和资本市场发展的机遇,已成为我省最大的上市公司之一。目前,该公司资产优质、业绩优良、现金流充沛,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。截至2007年底,该公司资产总额达到103.2亿元,净资产为41.8亿元,实现净利润4.14亿元。
    而对于此次公司债的发行,这不仅打开了企业再融资的通道,而且可以优化债务结构,提高流动比率,降低流动性风险;同时通过采取固定利息方式锁定未来资金成本,有效降低财务费用。
    如新湖中宝对于多渠道融资的真实感受,目前,嘉兴企业融资能力正不断增强,企业债券、信托产品和BT等融资方式亦被灵活运用。嘉通集团已成功发行了5亿元的信托产品,嘉城集团17亿元企业债券发行工作进展顺利。
另外,站在投资者角度,如公司债这种融资形式,公开、透明,必须经过专业评估机构的严格评级,并接受债权人的监督。同时,发行企业债的公司,会转向更加稳健的经营方式,因为与股东不同,债券投资者更关注的是安全性。据了解,新湖中宝此次公司债发行期限拟定为8年,同时还设置回售条款,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5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,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大的操作空间。
(嘉兴日报2008年5月13日,第3版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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